核供应国集团(NSG)
“核供应国集团”于1975年成立,其宗旨是确保主要核供应国协调和加强核出口控制,防止核领域敏感物项的扩散。该集团通过“核转让准则”及“与核有关的两用设备、材料、软件和相关技术的转让准则”实施出口控制,要求进口国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监督作为核出口条件,严格控制敏感核物项及技术(如后处理、铀浓缩和重水生产)的出口。“核供应国集团”现有48个成员国,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,审议“准则”执行情况。2004年5月27日,该集团全会决定接纳中国为集团成员国。6月10日,中国成员资格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