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调查执法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为规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执法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,商务部研究起草了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调查执法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电子邮件:zfbf@mofcom.gov.cn
传 真:010-65198775
信 函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,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,邮编100731
请在电子邮件主题、传真首页或者信函上注明“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调查执法办法”。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9日。
附件:1.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调查执法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.wps
2.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调查执法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.wps
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
2026年10月30日